“南林北果+全域旅游(康养)”的总体思,结合“三态融合、三微联动”的发展定位,按照“招大引强、择优选择”的原则,就龙溪羌人谷生态康养旅游区(阿尔沟旅游综合开发)项目面向国内外公开招商,特制定 龙溪羌人谷生态康养旅游区(以下简称旅游区)位于汶川县北部龙溪乡境内,地理坐标为北纬31°33′35〞,东经103°31′12〞。以阿尔沟和龙溪河谷为核心区域的龙溪乡全域面积,总面积214.3k㎡。 项目选址紧邻成渝城市群,交通区位条件优越,属于成都近郊休闲度假旅游圈层。旅游区海拔适宜(2000-2800m)、阳光充足、森林负氧离子含量高,生态旅游度假优越,有效规避了青城山度假区空气湿度大、成都雾霾天气的缺点,此外,旅游区也是成都周边开发冰雪游乐及休闲运动项目的最佳地,有较大的市场潜力。旅游区品位高、组合度好,与邻近的羌寨、民族文化、自然等旅游资源比较优势突出。景区核心区域属于完全的封闭系统,核心开发区域地质条件稳定,整体开发条件较少,利于景区整体打造和统一封闭式经营管理。 (4)建设内容:按照“一个中心、七大主题节点”的规划,打造成篼坝 (雪峰林海)康乐度假中心;雪溜河坝 (苍松迎宾)入口服务区、夹木河坝(奇幻森林)亲子度假营地、三角坝 (古羌驿道)生态休闲驿站、龙池海子(鸳鸯龙池)生态文化探源地、阿扎窟(户外部落)高山自助露营地、木扎(自驾部落)生态度假营地。(经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后,最终确定投资企业可以结合上述内容进行必要调整。) (4)建设内容:打造龙溪阳光休闲康养带,建设东门寨、阿尔寨旅游基础设施,包括星级酒店,大型娱乐中心、水景观、夜景观打造,羌文化展示大型浮雕墙、羌族旧居房展示体验观赏房,自驾露营等。(经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后,最终确定投资企业可以结合上述内容进行必要调整。) (五)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审计结论意见书及资产负债表、损益利益分配表复印件); 项目总投资13亿元,以企业开发经营为主,分两期进行。其中,一期投资10亿元,建设阿尔森林康养度假区项目,建设期限:2018-2019年完成;二期投资3亿元,建设东门寨、阿尔寨阳光休闲康养带,建设期限:2019-2020年完成。 1.承担龙溪东门口至阿尔村道作为项目配套;景区内道及其他基础设施原则上由项目投资企业建设,涉及景区内通讯、电力方面,以电力、通讯企业建设为主,项目投资企业给予一定补助;若景区内道及其他基础设施由实施,则项目投资企业需以作价入股、置换或回购的方式补偿。 按照《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资源管理办法》、《阿坝州旅游资源管理实施意见》等相关,我县将按入股比例不低于10%或不低于门票收入15%的形式收取资源开发补偿金(最终缴纳方式由被确定为项目投资企业与在具体投资协议中商定)。 汶川县人民及其相关部门通过对所有参与项目竞争的投资企业综合实力等进行初审和甄别并综合打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同时结合投资要求分别与企业进行磋商和谈判,最终按照“招大引强、择优选择”的原则确定最终项目投资企业。并签订项目开发框架合作协议。 国内外企业均有竞争龙溪羌人谷生态康养旅游区(阿尔沟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的资格。在满足汶川县人民对项目开发所提要求同等条件下,州内企业享有优先取得项目开发的。 此竞争性招商方案自挂网之日起60日内为竞争有效期,竞争企业在此期限外进行竞争活动视为无效竞争。 (五)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审计结论意见书及资产负债表、损益利益分配表复印件); 在竞争有效期内,提供符合我县对项目总体定位、详实、操作性强的项目投资书、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等项目建设资料。 承诺在项目开发正式合同条款中约定缴纳履约金条款,且履约金不低于2000万元,并于正式合同签订后15日内缴纳。 承诺景区内道及其他基础设施原则上由项目投资企业建设,涉及景区内通讯、电力方面,以电力、通讯企业建设为主,项目投资企业给予一定补助;若景区内道及其他基础设施由实施,则项目投资企业需以作价入股、置换或回购的方式补偿。 承诺能严格按照提出投资分期、进度及强度进行项目开发(一期投资10亿元,建设阿尔森林康养度假区项目,建设期限:2018-2019年完成;二期投资3亿元,建设东门寨、阿尔寨阳光休闲康养带,建设期限:2019-2020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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